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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语部党建工作制度
文章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8-08-20 09:07 点击数:

1.党员的义务和权力

2.党支部书记工作职责

3.民主生活会制度

4.党员学习制度

5.发展党员工作制度

6.“三会一课”制度

7.流动党员管理制度

8.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9.党费收缴制度

10.党务政务公开工作制度

11.请示汇报制度

12.密切联系群众制度

13.支部委员会学习制度

14.党员干部述职述廉制度

15.党内监督制度

16.诫勉谈话制度

17.争先创优制度

18.党内关怀帮扶制度

党员的义务

1.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

2.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带头参加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在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

3.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的法律,严格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执行党的决定,服从组织分配,积极完成党的任务。

4.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对党忠诚老实,言行一致,坚决反对一切派别组织和小集团活动,反对阳奉阴违的两面派行为和一切阴谋诡计。

5.切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揭发和纠正工作中的缺点、错误,坚决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

6..密切联系群众,向群众宣传党的主张,遇事同群众商量,及时向党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群众的正当利益。

党员的权利

1.参加党的有关会议,阅读党的有关文件,接受党的教育和培训。

2.在党的会议上和党报党刊上,参加关于党的政策问题的讨论。

3.对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倡议。

4.在党的会议上有根据地批评、揭发、检举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Υ法乱纪的事实,要求处分Υ法乱纪的党员,要求罢免或撤换不称职的干部。

5.行使表决权、选举权,有被选举权。

6.在党组织讨论决定对党员的党纪处分或做出鉴定时,本人有权参加和进行申辩,其他党员可以为他作证和辩护。

直属党支部书记工作职责

1、主持直属党支部的全面工作,制定党务工作的年度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定期主持召开党支部委员会,讨论研究党支部的日常工作。

2、抓好党员、干部和职工的时政学习,宣传党的各项路线、方针和政策,使大家在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3、认真贯彻执行学校党政的各项决议,围绕学校的中心任务,做好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确保各项中心工作的顺利推进。

4、搞好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围绕中心的教学、科研工作中心和改革、发展举措,做好教师的思想政治工作,确保中心工作的改革创新与和谐稳定。

民主生活会制度

1、党员干部民主生活会,半年召开一次,由书记主持。

2、每次民主生活会,要根据上级文件精神要求和领导干部、党员思想,工作等方面的情况,进行检查总结,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统一认识,解决矛盾。

3、民主生活会的日期和议题,要提前报告学校党委组织部。同时,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

4、民主生活会要充分发扬民主,畅所欲言,充分体现党内生活会思想性、原则性。

5、因故缺席的人员可以提交书面发言,会议的情况和批评意见在会后由支部主要负责人转告缺席人员。

6、民主生活会上检查和反映出的问题,要认真加以解决。

7、党员之间,党员和干部之间平时要经常开展谈心活动,交流思想,相互谅解与支部,努力维护班子的团结和统一。

党员学习制度

1、党员学习要有长计划、短安排,做到内容集中、要求明确、措施有力、集中学习时间每月不少于1天。

2、学习的主要内容是: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的基本知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等。

3、学习方法要灵活多样,坚持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开展多形式的学习教育活动,讲究学习效果。

4、集中学习要有专门的记¼。

三会一课制度

一、支部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以上,由支部书记主持,主要内容是:学习党的·线、方针、政策;讨论研究决定重大事情;总结部署工作;研究党员发展、转正和自身建设问题。

二、党员大会,每一季度召开一次,由支部书记主持,主要内容是:学习上级党组织有关文件,传达会议精神,通报支部工作情况,听取党员意见和建议,部署工作,讨论通过党员发展、转正。

三、党小组会,每季度召开一次,由党小组主持,主要内容是:学习上级组织有关文件,汇报党员个人思想工作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酝酿党员发展、转正情况。

四、党课,每半年进行一次,参加人员是全体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授课重点是:新时期党的方针、政策、党章、党纪、常规及党的有关知识和理论,怎样做一个合格党员等课程。

发展党员工作制度

1.认真贯彻“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2、党支部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必须经过民主推荐。民主推荐入党积极分子由党支部负责组织,每半年或一年一次,可采用党员推荐、党小组推荐等多种形式,最后由支委会讨论决定。

3、入党积极分子入党前必须参加上级党组织组织的党的基本知识培训。

4、入党积极分子确定为发展对象后,应报组织宣传部预审通过,并进行公示后,才能吸收入党。

5、预备党员转正前,应按规定进行公示。

6、党支部讨论吸收新党员转正时,必须按党章规定程序进行,做到手续齐全,材料完备,严禁弄虚作假或搞突击入党。

三会一课制度

1、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党员大会是全体党员参加的会议,是党支部的最高领导学校,在党支部中享有最高决策权、选举权和监督权。支部党员大会一般一季度召开一次。党支部可以根据工作需要,提前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或适当增加大会次数。支部党员大会由支部委员会召集,由支部书记主持,会议议题由支部委员会根据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工作需要确定。

支部党员大会的主要内容是: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组织决议、指示;制定本单位贯彻执行的计划和措施;定期听取、讨论、审查和通过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讨论并通过支部委员会的工作计划;讨论并决定党支部的重大问题;讨论审批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提出对党员的奖励和处分意见,决定职权范围内的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选举产生新的支部委员会及出席上级党的代表大会(代表会议)的代表,增补和撤销支部委员。

2、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由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是党支部的领导班子。按照党章的规定,支部委员会一届任期两年或三年。支部委员会在党员大会休会期间,负责处理党支部的日常工作。支部委员会对支部党员大会负责,对支部全体党员负责,同时,也向上级组织负责,接受上级组织领导。一季度召开1次支委会,由党支部书记主持,也可根据需要随时召开。

支部委员会研究讨论的主要内容包括:如何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定和支部党员大会的决议;党支部工作计划、总结、重要活动的安排和部署等;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问题,保证完成本单位经济和社会发展各项工作,行政工作及学习、培训等任务;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发展党员工作;选拔(推荐)干部及党员奖惩工作;协调共青团等群众组织工作方面的问题;党支部自身建设的问题等。

3、党小组会。党小组是党支部的组成部分,是在党支部领导下对党员进行管理的一种组织形式。党小组会是党员参加党内组织生活的一种最经常、最普遍的方式。党小组会议一般一月召开1次,若支部有特殊任务,次数可以增加。

党小组长会议的主要内容:一般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和党支部的近期工作,结合本小组的实际情况确定,每次解决一两个问题,通常有以下内容:组织党员学习;研究如何贯彻执行支部决议以及每个党员应当完成的任务;听取党员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活动,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研究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情况,酝酿发展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的问题;评选优秀党员和讨论违纪党员的处理问题,进行党员鉴定工作;改选党小组长,酝酿支委候选人和出席上级党代表大会(党代表会议)的代表候选人等。

4、党课

支部的党课原则上ÿ季度举行1次,可结合支部大会等活动进行。支部书记每年不少于1次为党员上党课。党课的内容主要包括:马克思主义常识、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反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有关文件;党课教材的内容;根据支部情况编写的针对性材料等。

流动党员管理制度

1、流动党员要认真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在流入地参加党的日常组织生活,在正式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参加选举等重要活动,自觉接受流出地和流入地党组织的教育和管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2、对外地流入党员,党支部应及时将他们编入党小组,组织他们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加强对流入党员的经常性教育和管理。并关心流入党员,为他们的学习和生活提供必要帮助。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为了加强党员队伍建设,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提高党员自身素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特制定本制度。

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按照上级党组织的统一部署,每年进行一次。

民主评议党员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发扬民主等的原则,按照评议的内容,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主要分五个阶段进行:

学习动员阶段。党支部召开支委会讨论制定实施方案,确定学习内容,并组织党员进行学习动员。

自我评议阶段:在学习讨论的基础上,党员个人写出自我评价的发言提纲。

民主评议阶段:召开党小组会,在党员个人述职自我评价的基础上,小组党员开展相互评议,按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档次进行测评投票。还要采取适当的方式,征求群众意见。

组织考察阶段:召开支委会对民主评议的意见进行讨论分析,结合支部平时掌握的情况,对每个党员形成组织意见,并同本人见面。同时,向支部党员大会报告。组织考察必须充分发扬党内外民主,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

表彰和处理阶段:对民主评议出的优秀党员,支部可以用口头或书面形式进行表扬,对推荐到上级党组织表彰的优秀党员,必须经党员大会讨论通过。评议定为不合格的党员,必须由支部大会讨论给予相应处置,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对评议中揭发出来的违法乱纪等问题,要认真查明,严肃处理。

评议工作结束后,各支部形成总结材料报上级党组织,并接受检查和验收,对达不到要求的支部要进行补课。

对民主评议党员的各种文件、鉴定材料等,按规定及时装入党建工作资料袋,以便查阅。临时外借的党员回原单λ参加民主评议活动。

党费收缴制度

为切实搞好本党支部党费收缴和管理工作,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党员必须本人交纳党费,除非有特殊情况,方可委托其他党员转交。

二、党员必须按期交纳党费。一般应按月交纳党费,党员如果û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交纳党费,就认为是自行脱党,经批评教育后仍不改正的,由支部讨论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后将其除名。

三、党员必须按规定交纳党费,按照关于党员交纳党费具体标准的规定,不可少交。党员自愿多交纳党费,可以不限。

四、党费必须由支部专人负责,一般由支部组织委员管理,若需换届,必须及时办好移交手续。

支部应按组织部的要求将本支部收入、上缴党费的金额详细记入《党费收缴登记薄》,并及时上交。

收缴党费人员必须及时向上级党组织上缴党费,不得个人长期保管现金。

党务政务公开工作制度

一、为充分发挥全体党员民主教育、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加强机关党的建设,完善监督制约机制,推动党务政务工作再上新台阶,结合实际,制订本制度。

二、下列事项,列为党务政务公开内容:

1.党建工作目标及考核考评情况;

2、对党员的考核考评情况,后备干部推荐情况;

3、入党积极分子及建党对象培养、发展情况;预备党员培养、发展、转正情况;

4、党组织和党员受到表彰、奖励、记功及通报批评、处分或处理情况;

5、党组织和党员廉洁自律情况:

6、党组织和党员受到投诉举报情况;

7、党费收缴及变动情况;

8、其他需要公开的事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

三、为贯彻中央精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持以党风建设促进本单位政风、行风建设,进一步倡导诚信意识、廉洁意识和责任意识,特建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四、直属支部书记、委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做到坚持原则,敢抓敢管,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各项措施和任务的贯彻落实。

五、抓好党风廉政教育,经常对党员进行理想信念、党风党纪和道德法制教育,增强反腐倡廉的自觉性。

六、严格遵守党的规章制度,严守党的纪律,不泄露党的秘密,不牟取私利,不铺张浪费,不参与赌博和封建迷信活动,维护党的形象。

请示汇报制度

1、党支部每年要认真进行工作总结并书面报告上级党组织,支委会应认真对支部全年工作情况进行总结,支部书记代表支委会就支部工作情况向党员大会报告,由党员评议;

2、党支部要按时参加上级党组织召开的会议,对上级党组织的文件要及时传达,认真贯彻落实;

3、党支部要定期向上级党组织汇报工作,重要问题要及时请示汇报。

密切联系群众制度

1、以支部所属建制为联系范围,按照入党联系人联系对应入党积极分子,其他党员分别联系普通群众的原则,一名党员至少联系1名群众。支部所在单位党员数多于群众数时,可以按党小组联系群众。

2、党员要虚心听取所联系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并及时向党组织反映,结合自身实际,开展服务承诺活动,努力为群众排忧解难。

3、开展谈心活动。党员要经常主动找所联系群众交心谈心、交流思想。做到每2个月对所联系群众谈一次话。向他们宣传解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随时掌握所联系群众的思想状况、家庭生活情况,及时帮助解决他们的困难和问题。

4、各级党组织ÿ年召开一次群众座谈会,听取关于“党员联系群众制度”的落实情况,并对“党员联系群众工作”进行民主评议。

5、应将党员联系群众“一帮一、一对一”结对情况逐级上报。上级党组织定期检查党员联系群众工作落实情况。

支部委员会学习制度

一、学习目的

深入学习和把握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提高支委的政治理论水平,增强工作的前瞻性和创新工作思想,把党支部委员会建设成为理论性和实践性紧密结合的战斗堡垒。

二、学习内容

1、党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纲领;

2、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上级党组织决定、决议精神;

3、党的重要会议精神;

4、上级党组织新规定的学习内容。

三、学习时间

支委会政治学习每季度一次,但可以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增加学习次数。每次学习时间不少于2小时。

四、学习方式

支委会政治学习主要采取专题学习的方式进行,一次一个专题,由一名支委进行中心发言,学深学透,系统把握。

五、具体要求

1、专题学习内容由党支部书记根据上级党组织安排和党支部工作实际确定,并提前通知支委作好准备;

2、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启发工作思想,解决实际问题;

3、支委应认真思考问题,积极参与讨论,形成良好的学风。

党员干部述职述廉制度

1、述职述廉的对象

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领导干部要报告本人工作及廉洁从政情况,党政主要负责人还要报告党政领导班子的廉洁从政情况。

2、述职述廉的内容.

(1)政治理论学习情况;

(2)遵守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决定及工作部署的情况;

(3)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建立和实行科学的议事和决策机制的情况;

(4)遵守宪法、法律、坚持依法执政的情况;

(5)履行岗位工作职责情况;

(6)密切联系群众,为职工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的情况;

(7)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及党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的情况;

(8)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有关规定的情况;

(9)在党风廉政工作方面采取的办法、措施、制度建设及收到的效果;

(10)存在的问题、整改措施及今后的努力方向。

3、述职述廉的方法步骤

(1)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要通过召开座谈会、个别交谈、发放征求意见表等多种形式,在本单位内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为述职述廉做好准备。

(2)撰写述职述廉报告。在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班子成员要实事求是地撰写述职述廉报告。

(3)进行述职述廉。述职述廉一般每年一次,于每年年末在全体干部职工大会上进行,并邀请上级纪检、组织有关人员参加。述职述廉后,组织干部职工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述职述廉进行民主测评,优秀、称职率必须达到组织人事部门的比率要求,如果低于上级要求的比率的,建议组织人事部门对其进行诫免谈话,不称职票超过一定比例的,经组织考核认定为不称职的,建议上级组织部门严肃处理。民主测评结果装入本人廉政档案,作为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的等次评定和评先评优、奖惩任免的重要依据。

(4)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述职述廉报告以及提出的整改措施,于述职述廉后15天内,报上级纪检、组织部门。

党内监督制度

1、党支部每半年对党员履行义务、执行党的纪律和廉政制度,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情况进行一次检查;

2、党支部要督促党员领导干部参加支部组织生活会和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负责征求党内外群众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意见,并与会前转告本人或在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上报告;

3、党支部要主动征求党内外群众对党员的意见,帮助党员改正缺点和错误,对机关中存在的问题向行政领导反映,重要情况要及时报告上级党组织;

4、党支部对本干部的提拔使用、奖惩应当提出意见和建议。

诫勉谈话制度

1、实行诫勉谈话要坚持从严治党治政的方针,实事求是,立足于教育,着眼于防范,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最大限度地教育、保护和挽救干部。

2、谈话诫勉的对象:信访或者其他渠道反映存在轻微违纪行为,一般不需给予纪律处分的单位各级领导干部。

3、谈话诫勉适用于以下凡种事项:

(1)信访或者其他渠道反映的一般性问题,经核查后结果需要与被举报人见面的;

(2)信访或者其他渠道反映意见相对集中的问题,需要与被举报人核实并督促纠正的;

(3)领导干部存在可能酿成严重Υ纪的苗头性问题,需要进行教育帮助并引以为戒的;

(4)其他需要实施谈话诫勉的事项。

争先创优制度

先进党支部秀共产党员和模范党务工作者的活动深入开展,达到加强党的建设的目的,特制定本制度。

一、各党支部、党务工作者和优秀共产党员都应该积极参加争选创优活动。

二、按照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模范党务工作者的标准,制定本支部和个人年度规划及措施,上报组织宣传部备案,同时,按照规划抓好落实工作。

三、党支部对争先创优活动每一个年度进行一次检查,对照标准和目标,检查完成情况,肯定成绩,找出不足,改进工作。

四、评选“先优模”要坚持自下而上的原则,首先由党支部评选,在上报上级审查批准。

五、党支部要把争先创优活动纳入日程,党支部书记要亲自抓,组织委员具体抓,要建立争先创优活动档案,保证这一活动有组织的

党内关怀帮扶制度

1、建立困难党员台帐。党组织要对各类困难党员情况进行全面调查了解。要以老党员、生活困难党员、生病住院党员、家庭遭灾等党员为重点,建立困难党员台帐,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更新。

2.、建立党员谈心制度。党组织要落实党员领导干部联系党员名单,保证每位党员每年接受1次以上党员领导干部谈话、谈心,及时了解党员的所思所想。同时,当党员有思想情绪时,党组织要及时派人与其谈话、交流。

3、健全党员教育培训制度,积极为党员发挥作用创造条件。党组织要健全党员“三会一课”制度,通过多种方式对党员进行政治、业务培训,增强党员主体意识,提高党员政治、业务素质。同时,要通过压担子、工作指导、表彰奖励等方式,积极为党员发挥作用创造条件。

4、健全党员权利保障机制。党组织要健全党员权利保障机制,切实保障党员选举权、被选举权、知情权、参与权、申诉权、质询权等权利,充分激发党员对支部事务广泛参与、有效管理和监督。

5、健全表彰奖励制度。支部每年要开展一次“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党员”、“志愿服务模范党员”、“党员兑现承诺先进个人”评选活动,激励党员积极参与创先争优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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