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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参加学术会议管理办法
文章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8-08-18 07:41 点击数:

  教师参加学术会议管理办法

 

 

为了提高我部教师的学术研究水平,开阔教师的学术视野,加强我部教师与全国同行的学术交流,提高教师个人、部里及学校的学术声誉,合理利用国内学术会议资源,合理安排本院教师参加国内学术会议,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参加学术会议是教师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为此,部里将根据财力状况,尽可能安排教师参加国内学术会议,尽可能给教师创造参加学术会议的机会。

二、本办法所称学术会议是指教师所教语种的外语专业学术会议。

三、教师须携带符合会议要求的论文参加学术会议。

四、参加国内学术会议,其他条件相似时,优先安排与所教课相关的教师参加,优先安排对会议主题研究较多的教师参加;参加层次较高的国内学术会议,优先安排学术水平相对较高的论文作者参加。

五、部里鼓励、支持教师撰写学术论文、参加国内学术会议。

六、部里根据经费情况控制每年参加学术会议的人次。

七、教师从个人研究经费、项目经费中支出参加学术会议的,部里尽可能提供方便。

八、受部里派遣参加学术会议的教师代表部里和学校。教师个人通过非官方渠道获得的会议信息、通知、邀请等,须提前报部里向全部公示并征集与会申请。所有申请人享有根据本办法参加选拔的资格。

九、部里鼓励教研室负责人参加由所用教材出版社组织的学术研讨会。

十、在教师获得经费来源的情况下,部里从时间上和精神上支持教师参加国际学术会议。

、由部门出资的参会人员,会议结束后一周内应向学院提交书面汇报材料,会议资料上交资料室,资料室建档供教师查阅。

十二、详尽事宜,参照学校规定执行。

 

                               吉林财经大学公共外语教研部

                                     2015年12月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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